- 一般貿易進出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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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業務范圍:
1、一般貿易應稅進口貨物報關
2、應征監管手續費進口保稅貨物報關
二、報關所需單證
1、一般貿易應稅貨物進口需持憑進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五份、汽車進出境載貨清單一份、發票、裝箱單、合同、委托書各兩份報關。屬國家規定需領證的貨物還需提供《進口許可證》、《機電產品進口登記表》、《重要工業品進口登記證明》或《自動進口登記證明》等相應有效批文、必要時提供說明書等。
2、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,憑 海關 核發的《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》、 報關單 一式五份(外商投資企業一式四份),汽車進出境載貨清單一份,進境載貨清單四份報關。
3、本關區加工裝配企業進口設備,憑主管 海關 核發的《登記手冊》、 報關單 一式三份、汽車進出口載貨清單、進境汽車載貨清單一式三份報關。
4、免稅倉進口保稅貨物憑我關貨管三科審批的《保稅倉存貨申請書》一式四份、報關單一式五份、進境汽車載貨清單一式四份,汽車進出口載貨清單一份報關。
三、報關程序:
(一)批文備案
備案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00—12:00,一般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,但對批文金額較大(USD10萬元以上)或屬重點敏感商品的,一般需3個工作日(傳真除外),有關批文經審批后方可辦理貨物進口手續。
(二)遞單
報關員 憑本人報關IC卡,持報關所需有效 單證 經接單窗口向 海關 遞單申報。
(三)預申報
凡進口下列九類商品必須提前5天預申報:
1、汽車零件;2、化工產品;3、高科技產品;4、機械設備;5、藥品;6、多項食品;7、多項建材;8、鋼材;9、摩托車零配件。
(四)如遇電腦故障,海關通知憑手填報關單報關的,待電腦恢復正常后,企業必須重新打印報關單到該科補辦電腦錄入。
(五)經批準在本口岸辦理異地報關的外關區加工貿易企業,憑《登記手冊》一次性繳納監管手續費后,到貨管三科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。
四、放行程序
(一)除有價格和歸類爭議的及涉及多項商品的應稅貨物報關單外,其他報關單審核無誤后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予以放行。
(二)對進口量大、價值小的,有價格和歸類爭議的,憑保證金或擔保金放行。
(三)報關單、稅單簽發時, 報關員 須憑本人 報關員 證和《納稅手冊》,核對有關 單證 后在《納稅手冊》上簽收,并經經辦關員簽名確認。在繳款期限內將《海關 (關稅、增值稅、消費稅)專用繳款書》第五聯交回該科核銷,逾期繳納稅款的,須按日納交滯納金。
(四)凡已交銀行擔保的報關行、公司,從出稅單之日起四天內要將已交